为企业货物或服务出口,或银行开展保理、福费廷等业务过程中,因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导致的应收汇损失提供风险保障。承保业务的信用期限一般为1年以内,最长不超过2年。
| 承保风险 | 商业风险 | 风险主体破产或无力偿付债务; |
| 风险主体拖欠; | ||
| 风险主体拒收; | ||
| 风险主体停业或被接管; | ||
| 风险主体拒绝承兑; | ||
| 风险主体无贸易合同约定的理由或法律、法规等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理由,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将不履行贸易合同项下主要义务或解除贸易合同。 | ||
| 政治风险 | 风险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禁止或限制风险主体以约定的货币或其他可自由兑换的货币向被保险人付款; | |
| 风险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禁止风险主体所购的货物或服务进口,撤销已颁发给风险主体的进口许可证或不批准进口许可证有效期的展延; | ||
| 风险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发生战争、内战、叛乱、革命、暴动、罢工或恐怖活动; | ||
| 风险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或款项须经过的第三国颁布延期付款令; | ||
| 风险主体所在国家或地区变更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导致货物被列入该国家或地区政府强制召回范围; | ||
| 风险主体所在国家政府国有化、没收、征用租赁物。 | ||
| 赔偿比例 | 最高赔偿比例为90%。 | |
| 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保险单下的最高参与比例可以达到95%。 | ||
出口企业可以选择以下保险产品 / 方案
1.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
该产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为被保险人,补偿企业按贸易合同约定出口货物或提供服务后因发生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导致应收账款的直接损失。
2.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
该产品更好地适应中小企业特点,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为被保险人,补偿企业按销售合同约定出口货物后因发生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导致应收账款的直接损失。
3.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中小企业综合保险(小微企业适用)
该产品是中国信保为小微企业量身订制的专属出口收汇风险保障方案,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为被保险人,补偿企业按销售合同约定出口货物后因发生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导致应收账款的直接损失。
4.跨境电商出口政治风险、跨境电商出口平台支付风险保险、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销售风险保险
跨境电商三款主险产品是中国信保为跨境电商业态设计的专项产品,被保险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跨境电商企业。三款产品保障方式如下:
(1)跨境电商出口政治风险:保障跨境电商企业在货物出口后,因购买者或者海外仓所在国政治风险导致的货物无法进口清关或者无法配送至终端消费者的损失;
(2)跨境电商出口平台支付风险保险:保障货物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给境外购买者,并直接报关出口发送至购买者的情况下,由于商业风险或政治风险导致的跨境电商平台企业未按约定期限支付货款的风险;
(3)跨境电商出口海外仓销售风险保险:保障货物报关出口后先存放至海外仓,再通过跨境电商平台销售给购买者,货物从海外仓发送给购买者的情况下,因政治风险和商业风险跨境电商平台无法按协议约定付款的损失。
5.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出口前保险
该产品保障出口企业在贸易合同签订后至货物出口或服务交付前,因买方破产或所在国家地区发生政治风险,导致的出口企业生产、采购、为提供服务投入的直接成本损失。
6.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综合保险附加出口前保险
该产品是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主险产品项下的附加型产品,主要承保货物出口前发生的信用风险。
融资银行可以选择以下保险产品
1. 出口信用保险(银行)保险单
该产品以银行或具备资质的保理公司为被保险人,保障其在买入出口企业的应收账款(银行出口保理业务)后,因国外买方的商业风险及其所在国政治风险导致的直接损失。
2. 出口信用保险(福费廷)保险单
该产品以银行为被保险人,承保银行在福费廷业务项下无追索权地买入出口企业因出口商品或服务而产生的未到期债权,因债务人(开证行、付款行、承兑/承付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导致的直接损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