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融资

  • 贸易融资

  • 信用保险贸易融资业务是指销售商在我公司投保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银行后,银行向其提供贸易融资,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我公司根据《赔款转让协议》的规定,将按照保险单规定理赔后应付给销售商的赔款直接全额支付给融资银行的业务。

    我公司信用保险项下的贸易融资以销售商应收账款的权益作为融资基础,通过对建立在销售商资金实力和商业信用基础上的偿付能力的全面分析,在销售商投保我公司信用保险并将赔款权益转让给融资银行的前提下,银行针对销售企业的真实销售行为和确定的应收账款金额提供贷款。这种全新的融资模式使销售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摆脱了因为抵押、担保能力不足,而无法获得银行融资的尴尬局面,为其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竞争力创造了有利条件。

  • 一、信用保险项下融资业务的优点

    普遍采用信用授信方式,出口商一般无需提供担保即可获得融资。可灵活选择融资币种。融资货币既可以是人民币,也可以是出口业务的结算货币,便于企业选择适当货币,以避免汇率风险。通俗地讲,货物出运后,由于存在一定的账期,出口企业必须到应收汇日才能收回货款,这样无疑会增加企业的资金占压,延长出口周期。企业投保出口信用保险之后,出口收汇得到保障,银行就可以为货物出运后形成的应收账款提供贸易融资,提前将应收款变现,企业就可以将其用于采购原材料、安排生产和下一次出运。

  • 二、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范围

    以付款交单(D/P)、承兑交单(D/A)、赊销(O/A)等为结算方式,信用证为结算方式的出口合同,付款期限通常不超过180天。

  • 三、信用保险项下融资的程序

    1.客户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为买方申请信用限额。
    2.客户与银行签订《赔款转让协议》,凭保单,限额审批单到银行申请融资,银行核定融资额度。
    3.客户出运,到中国信保申报,缴纳保费,我公司向银行出具《国内贸易信用保险承保情况通知书》,向银行反馈销售商申报及保费交纳情况等相关承保信息。
    4.客户凭出口申报单、保费发票及银行所需的相关单证如:出口合同、发票、货运单据、质检单、出口报关单等到银行押汇或贷款。
    5.若发生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可能损失,我公司按《赔款转让协议》将应支付给销售商的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