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融资

  • 项目融资

    信用保险项下项目融资业务是指我公司中长期保险和投资保险项下融资,针对的是出口买方信贷项目和出口卖方信贷项目以及海外投资项目。它适用于大型工程承包、机电成套设备出口及海外投资企业的融资。我公司通过对银行贷款提供风险保障,支持银行满足相关企业项目融资需求,或通过赔款转让协议将为银行对相关企业的融资风险提供保障。

  • 一、出口卖方信贷保险项下融资

    出口卖方信贷保险项下融资是我公司提供的一类政策性保险产品,它以扩大我国出口、保障企业收汇为目的,对因政治风险或商业风险引起的出口方在商务合同项下应收的延付款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经我公司同意,出口方在将保单项下的赔偿权益转让给贷款银行,可以向银行申请融资。如进口方未按商务合同规定偿还到期款项致使出口方无法获得货款归还银行贷款时,我公司根据《赔款权益转让协议》将应支付给出口方的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

    操作流程:

    1.我公司根据出口商投保申请,办理正式承保手续。
    2.我公司与出口商共同选择适合的融资银行,三方就投保卖方信贷保险后办理贸易融资达成一致后,签订《赔款权益转让协议》。
    3.客户凭保单、《保险单生效通知书》到银行申请融资。

  • 二、投资保险项下融资

    投资保险项下融资为投资者因遭受承保风险而发生的损失提供经济补偿,维护投资者和融资银行权益,避免其因投融资损失而发生财务危机或坏账。投资者或融资银行也将因此锁定风险,从而降低风险准备金和提高资金使用率。投资者投保投资保险后,可以大幅提升投资的安全性,解除银行对高风险业务的顾虑,从而获得优惠信贷支持。同时,我公司积极参与国际资本市场,与众多国际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可以提供多渠道、多元化的融资支持服务。

    操作流程:

    1.投资者向我公司投保投资保险。
    2.我公司收取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单及《投资保险保单生效通知书》。
    3.投资者如需融资,向我公司提交《投资保险赔款转让授权书》,我公司收到上述文件后,向投资者出具《投资保险赔款转让确认书》。
    4.投资者持保险单、《投资保险保单生效通知书》、《投资保险赔款转让授权书》、《投资保险赔款转让确认书》及银行要求的其他文件向银行申请融资。
    5.但当发生保险事故时,我公司根据《投资保险赔款转让授权书》,将应付给投资者的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

  • 三、买方信贷保险项下融资

    买方信贷保险项下融资是指在买方信贷融资方式下,我公司向贷款银行提供还款风险保障的一种政策性保险产品。在买方信贷保险中,贷款银行是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被保险人按规定的格式向我公司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在保险等待期满后,被保险人可向我公司正式提出索赔,我公司将根据核定的实际损失金额和赔偿比例,将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

    操作流程:

    1.投保人应在商务合同正式签订前询保,填写《出口买方信贷保险询保单》,并按《申报材料清单》提供有关的资料。
    2.我公司出具《兴趣函》。为支持出口企业竞争项目,对于商务和融资条件尚未明确的投标或议标项目,如基本符合承保条件,我公司可以应投保人要求出具《出口买方信贷保险兴趣函》。
    3.我公司出具意向书。对于符合受理条件、项目情况明确、资料齐全的项目,应投保人要求,可以出具《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承保意向书》
    4.项目条件最终确定后,投保人填写《出口买方信贷保险投保单》,并补充相应的资料。
    5.我公司提出承保方案,确定《保险单明细表》的内容。承保方案批准后承保人出具《保险费通知书》,投保人交纳保险费。
    6.我公司收到全部或分期交费条件下第一笔保险费后,出具《保险单生效通知书》,保险责任期开始。

  • 四、再融资保险

    再融资保险主要是对银行买断企业应收账款后,银行作为债权人对付款人的收款风险提供保障,支持银行对有融资需求企业进行融资。

    操作流程:

    1.企业与银行就应收账款转让事宜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后,由融资银行提出再融资保险业务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文件。
    2.我公司对应收账款付款人审批信用限额,收取保险费。
    3.融资银行根据我公司批复的付款人信用限额对买入的企业应收账款提供融资服务。
    4.当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时,融资银行按规定的格式向我公司提交《可能损失通知书》,在保险等待期满后,被保险人可向我公司正式提赔,我公司将根据核定的实际损失金额和赔偿比例,将赔款直接支付给银行。